能
河南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能报销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
参保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检查、药品、服务等诊疗费用,按规定进行门诊结算报销。
-
在定点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报销可达60%。
-
县级报销比例不低于50%,市级及以上报销比例不低于40%。
-
每年可报销约300元左右。
- 门诊慢性病待遇 :
-
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如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强直性脊柱炎等,全省要求不低于15种,具体病种和鉴定标准由各省辖市根据实际确定)。
-
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
对于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但经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明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享受“高血压 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
“高血压 糖尿病”门诊报销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
建议:
-
参保人员应了解当地的具体门诊慢性病病种和鉴定标准,以便及时申请相关待遇。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尽量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