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个报销比例
洛阳市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 乡级医疗机构 :
- 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 县级医疗机构 :
- 起付标准为400元,400元-1500元报销63%,1500元以上部分报销83%。
- 市区二级医院 :
- 起付标准为600元,600元-3000元报销55%,3000元以上报销75%。
- 市区三级医院 :
- 起付标准为1200元,1200元-4000元报销53%,4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2%。
- 驻洛省级医院 :
- 起付标准为2000元,2000元-7000元部分报销50%,7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8%。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
- 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 镇卫生院 :
- 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 :
- 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 :
- 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40%,在用户花费300元以下时可以进行报销,超过300元的就需要个人支付。
- 大病门诊 :
- 报销比例为75%,对于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大病种,没有起付限制。
- 住院报销 :
- 一般情况下住院报销比例为60%,但基金的支付比例是80%。
这些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