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医保药店买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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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包括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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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门诊的起付线是1800元,这意味着只有当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超过1800元时,超过的部分才会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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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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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后,可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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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超过1300元后,可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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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超过1300元后,可按80%比例报销。
- 定点药店 :在定点药店购买的药品,如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可以直接刷医保卡进行支付,并且可以使用医保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如果你在北京的医保药店购买药品,并且这些药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那么在自付部分超过1800元后,超过的部分是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的。因此, 在北京医保药店买药,够1800元是可以报销的 。建议在购买药品时,先确认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内,以确保能够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