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 现场结算 :
- 在北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现场结算。参保人只需出示医保卡,费用会直接扣除医保范围内的部分,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支付。
- 全额垫付费用报销 :
- 对于六种特定情形下的个人全额现金垫付费用,参保人员需要携带规定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资料齐全后,社保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并录入系统即可完成报销。
- 手工报销 :
- 若因某些原因未能现场结算,参保人员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此时,需由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手工报销手续,或者参保人员可以到本人在京居住地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所需材料包括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明细单、诊断证明等,并需形成电子版申报文件和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参保辖区的医保经办机构。
- 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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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在职职工的起付线为1800元,封顶线为20000元,报销比例在本市定点社区医院为90%,其他定点医院为70%。退休人员的门诊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与在职职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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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在85%以上,封顶线为50万元;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90%以上,封顶线同样为50万元。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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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范围内费用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中的项目。乙类费用需部分自付,丙类费用则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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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费在支付时会直接扣减,不计入起付线的累计额度,且挂号费发票需单独保存。
建议在就医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确保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医疗费用凭证,以便顺利进行报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