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异地医保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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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 :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渠道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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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非参保地的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进行就医,并直接使用社保卡与医院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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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报销 :符合异地备案条件的参保人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同时享受医疗待遇和报销政策,即实现双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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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费用。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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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提前确认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是否已开通相关直接结算业务,以确保能够顺利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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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时,建议携带社保卡和身份证等必要凭证,以便在就医地定点医院进行实名就医和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