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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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的,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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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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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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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的,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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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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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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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的,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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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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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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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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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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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 村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 :
- 报销60%。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 :
- 报销40%。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 :
- 报销30%。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 :
- 报销20%。
- 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的分段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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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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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这些报销比例和补偿政策为内蒙古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