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职工医保在西安门诊 能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转外就医 :
- 榆林市职工转外就医,需在榆林市辖区内定点医院开具转外建议书,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在西安市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可直接报销。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包括门诊慢特病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参保地规定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待遇政策执行。
- 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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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起,榆林市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规定的门诊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凭处方在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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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设置有起付线,起付线为200元。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的报销比例和一级医疗机构一样,在职职工支付比例7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75%。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 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则同步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选择在就医地已开通的异地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直接结算。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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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职工在西安门诊就医前,建议先了解并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和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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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择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时,应确保该机构已开通异地结算服务,以便于医疗费用的联网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