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保家庭共济的范围已经扩大, 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内的更多家庭成员都可以共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 。这一改革旨在更有效地利用医保资源,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具体来说,此次改革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范围从原来的“配偶、父母、子女”进一步放宽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意味着更多的家庭成员可以共享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有效缓解家庭内部的医疗费用压力。
此外,改革还支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职工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并深入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最大限度地发挥共济作用,减轻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参保缴费和看病就医的负担。
截至目前,青海省已创建家庭共济账户37.6万个,共济419.3万人次,共济资金10.55亿元。其中,为377.8万人次共济支付定点医药机构费用8.98亿元,为41.5万人共济代缴居民医保缴费1.5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