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进行异地大病结算,您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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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并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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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PP首页点击“异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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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参保地”为“上海”,就医地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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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参保险种”为“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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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备案类型”为“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并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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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您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凭证进行结算。
- 急诊和非急诊住院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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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就医城市支持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您可以直接使用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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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支持直接结算,您需要先自行垫付费用,然后回上海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或区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您也可以选择线上申请报销,但需要邮寄相关的医疗费收据和病史资料。
- 普通门诊费用 :
-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是不支持先自费后报销的。
- 大病保险报销 :
- 上海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定点医疗机构会每月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相关资料报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这些费用将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 未开通联网直接结算的处理 :
- 如果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未开通联网直接结算服务,您需要先现金结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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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个人无需全额垫付后再回当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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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临时逗留发生的急诊和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至上海医保中心申请审核报销。
建议您提前了解并确认您所在城市的医保政策及就医地的联网结算情况,以确保能够顺利地进行异地大病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