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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参保人在异地门诊是能够报销的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进行相应的备案。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
- 异地就医备案 :
- 云南省参保人需要在非参保地就医结算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云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备案。
- 备案后的待遇 :
- 备案后,参保人即可按照“签个人承诺免证明材料、即时开通、即时享受”的原则,在就医地直接结算费用,免去个人资金垫付的压力和往返报销的不便。
- 试点范围 :
- 目前,异地门诊报销政策仍在试点范围,包括京津冀、长三角以及西南5省12个试点省份,其中西南5省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以及西藏。
- 报销条件 :
- 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包括参保地与就医地一致、符合报销政策、医疗费用合理等。
- 报销流程 :
- 异地医疗保险报销可以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医疗费定期在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将社保卡账户中的医保资金转到银行账户上,平时发生门诊医疗费则由个人自费。此外,参保人员还可以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刷卡直接结算。
综上所述,云南省参保人在异地门诊是能够报销的,但需要提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并确保其就医行为符合当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建议参保人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