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统筹标准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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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职工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800元,退休人员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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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退休人员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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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在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90%、80%、75%、60%。
- 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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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元,低于在职职工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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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
- 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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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85%,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0%以上;居民医保住院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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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市就医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跨省就医起付线按照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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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医保报销比例:老年居民、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大龄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时按65%的比例结付;在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就医的,按40%的比例结付;在校(园)学生、少年儿童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B级定点零售药店就医配药,统一按65%的比例结付。
- 缴费标准 :
-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8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70元。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