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门诊报销限额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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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和辽源市 :年度最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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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年度最高350元。
- 慢性病报销限额 :
- 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后遗症等19种慢性病 :在医疗机构报销60%,年度最高限额6500元。
- 特殊疾病报销限额 :
- 结核病、艾滋病、血友病、手足口病等48种特殊疾病 :报销比例按照同等级别住院比例,具体限额未明确提及,但通常较高。
-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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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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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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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1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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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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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 门诊慢性病 :
- 起付标准 :3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6500元。
综合以上信息,吉林省医保门诊报销限额因个人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而异。普通门诊的年度最高限额在350元至500元之间,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年度最高限额为6500元。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医保类型,以最大化利用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