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门诊统筹选点政策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选择一定数量的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定点医院。以下是详细的选点政策和操作流程。
珠海市门诊统筹选点政策
选点数量
- 可选医院数量: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选择2家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共济定点医院,其中1家为中医院、专科医院或二级及以下医院,另1家为三级医院。
- 限制条件:这两家医疗机构不能同时为三级综合医院。
选点类型
- 门诊统筹定点机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先选定一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选定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院。
- 门特结算机构:门特病种参保人可以选择1-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特结算机构,其中至少1家为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选点流程
线上选点
- 打开微信小程序“珠海社保掌上办”或“粤医保”,激活并绑定医保电子凭证。
- 点击“新增选点”,选择“选点类型”为“门诊共济”,然后依次选择“机构所属区域”和“机构名称”,点击“提交”完成选点。
线下选点
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填表申请。
注意事项
年度变更
- 变更时限:参保人应在每年10月至12月办理下一年度的门诊共济就医机构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
- 变更资料:因病情需要、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改变等原因,可持工作调动通知、劳动合同、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申请变更。
非选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因急救和抢救需要除外。
珠海门诊统筹选点政策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选择两家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共济定点医院,其中一家需为二级及以下医院或中医院。选点流程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年度内可以变更选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
珠海门诊统筹选点需要哪些条件
珠海门诊统筹选点的条件如下:
参保人员范围
- 居民医保(含未成年人、大学生)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选点数量
- 每位参保人员可选定1家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机构。
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通过“珠海医保”小程序、“粤医保”小程序、“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
- 线下办理: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需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医保窗口办理签约手续。
选点变更
- 参保人员下一医保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应在每年10月至12月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
- 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机构。
特殊情况
- 因病情需要、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迁移(家庭住址改变)等情形需要办理年度内变更手续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新的医疗机构医保窗口申请变更。
珠海门诊统筹选点流程是什么
珠海门诊统筹选点流程如下:
一、选点对象
- 居民医保(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 职工医保参保人需先选定一家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方可再选定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就医定点医院。
二、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 微信小程序:
- 打开“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激活、绑定“医保电子凭证”。
- 点击“门诊选点登记”,选择“门诊统筹选点”,依次选择“机构所属区域”和“机构名称”,点击“提交”即可。
- 或者通过“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选择“生育医疗保险办理”,进入“门诊选点登记”,点击“新增选点”,选择“门诊统筹”并按照流程操作。
线下办理
- 参保人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需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医保窗口办理签约手续。
三、选点时间
- 门诊选点没有办理时限,只需在挂号前完成选点即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在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选定成功后即时生效。
- 每年10月至12月可办理下一年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
四、查询选点情况
- 打开“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服务”,进入“社保掌上办”。
- 点击“信息查询——门诊选点登记查询”,即可查询已选定的定点机构情况。
珠海门诊统筹选点有哪些注意事项
珠海门诊统筹选点有以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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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对象:
- 居民医保(含未成年人、大学生)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选定1家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作为其门诊统筹就医机构。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后,可再选定1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作为其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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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门诊选点没有固定的办理时限,只需在挂号前完成选点即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选定成功后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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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可通过“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选点。
- 线下办理: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拟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签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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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变更:
- 参保人下一医保年度需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或门诊共济就医定点机构的,应在每年10月至12月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
- 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迁移等情形,可随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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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和限额:
- 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就医,职工医保按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比例报销,居民医保按80%比例报销,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支付限额为3500元/年,报销比例为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0%;居民医保转诊至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的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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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点医疗机构就医:
- 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因急救和抢救需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