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保 在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中均可以实现通用 。具体来说,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兵团9省在国务院文件发布前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以上17个省均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实现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
此外,已有27省医保全国通用,可直接跨省结算,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的部分统筹地区。
因此,无论是通过实体医保卡还是电子医保凭证,湖北医保参保人员均可在上述范围内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和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