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
河北医保统筹账户的实施时间为 2021年1月1日起 。自该日起,河北省全面取消了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这一政策旨在提高医保待遇,增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并强化门诊共济保障,重点用于解决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的问题。
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河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规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在石家庄,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于2020年12月26日正式实施,统一了全市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医保待遇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秦皇岛市也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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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官方通知 :由于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等官方渠道的通知,以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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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具体细则 :不同地区和不同医保类型的实施细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具体待遇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