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肥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以及一体化管理的服务站、村卫生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150元。
- 大额普通门诊 :
-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
- 慢特病门诊 :
- 参保人员患有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病(74种),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通过后按规定享受待遇,具体报销比例根据病种设定。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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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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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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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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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700元,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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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0元,支付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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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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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报销比例同合肥市内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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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含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具体报销比例参照相关原则。
- 大病保险待遇 :
- 住院和慢特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为3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合肥市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居民因疾病所承担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及时参保并合理使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