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医保门诊和药店报销 不一样 ,具体区别如下: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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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通常较高,居民有门诊统筹,职工有门诊共济,可以直接按照比例报销。例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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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报销 :药店报销需要执行“三定管理”“备案审批”“定额支付”等限制条件,报销比例相对较低,并且是限制了金额的定额报销。具体来说,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门诊统筹药房购药,政策范围内药品的费用达到起付标准后,自付部分按70%比例报销,且年度最高限额为1500元。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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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在医院门诊看病,费用可以直接通过医保报销,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部分由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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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报销 :在药店购药时,患者需要使用医保卡支付,并且需要满足“三定管理”等条件,通过医保部门备案后才能报销。药店购药费用不纳入社会统筹,所有费用需用现金支付或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
- 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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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如慢性病、特殊病等)的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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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报销 :药店购药的费用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定点药店、特定责任医生等,并且有年度最高限额。
综上所述,扬州医保门诊和药店的报销政策存在明显差异,主要体现在报销比例、付款方式及报销范围上。建议参保人员在购药或就诊时,充分了解并利用相关医保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