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起付标准为 20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需先扣除这200元的起付标准,超过部分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此外,对于普通门诊慢特病,一类门诊慢特病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420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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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具体政策 :参保人员应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了解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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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注意不同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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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就医 :在就医时,确保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以便能够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