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农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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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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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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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市中心城区及县城区所在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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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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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市中心城区及县城区所在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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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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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中医医院):65%
- 住院支付限额 :
- 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特殊情形下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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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市级及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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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支付(危急重症患者抢救除外)
- 大病保险 :
- 大病保险覆盖的病种更多,报销比例高达8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衡阳农村医保的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选择医疗机构,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