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江苏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 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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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自愿参加了生育保险,并且符合一定的参保年限要求,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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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缴费基数按照其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确定,缴费费率与各师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含生育保险)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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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支付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兵团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标准为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30。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需分娩前生育保险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缴费不足12个月的,待缴费满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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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代缴人员 :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失业金代缴人员享受和参保职工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江苏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生育保险并满足相关条件后,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并参加生育保险,以便在生育期间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