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
天津市针对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补贴对象 :
- 2025年1月1日(含)后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中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人员。
- 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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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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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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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缴纳两项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 补贴期限 :
-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每人仅可申领一次。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 补贴方式 :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度集中发放。
- 申报缴纳工作时间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期为自然月,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最后一日16时前完成申报缴费。
- 缴费基数 :
- 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自主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5013元。
- 缴费方式 :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按险种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所有渠道的缴费功能均拆分为人社险种专用和医保险种专用,缴费人需分别进入对应功能缴费。
- 申请流程 :
-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向辖区街道或乡镇申请补贴资格,并提交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格申请表》。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会打到社保卡或其他银行账户。
这些新规定旨在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灵活就业,实现自我价值,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建议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