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了最新的社保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以下是该政策的主要内容:
- 补贴对象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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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 :包括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这些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并在2024年度实现灵活就业且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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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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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贴 :每人每月183元,全年共计2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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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补贴 :全年定额1010元。
- 补贴原则 :
- 缴费要求 :社保和医保缴费必须在当年年度内完成,跨年缴费和补缴陈欠费的不予返还补贴,不予办理。
- 办理时间 :
- 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 :办理时间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3月7日。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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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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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补贴情况 :包括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以及已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这些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应对生活和工作中的挑战。建议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并申请相关补贴,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