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85%
南阳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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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急诊: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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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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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合规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88%、83%、78%,对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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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支付比例较市域内相应级别医院降低10%。
- 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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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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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疗机构)合规费用支付比例为75%(1000元以下)、80%(1000-2000元)、90%(2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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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合规费用支付比例为63%(500-1500元)、73%(1500-5000元)、85%(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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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合规费用支付比例为55%(600-3000元)、65%(3000-6000元)、75%(6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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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合规费用支付比例为50%(1200-5000元)、70%(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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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院)及省外合规费用支付比例为50%(2000-9000元)、60%(9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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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以上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
- 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
- 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报销比例为60%(100万保额,1.8万元免赔)。
- 其他 :
-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照65%的比例报销。
这些比例和规定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