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昌都生孩子,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生育医疗费 :
- 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这些费用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包括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 生育津贴 :
-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 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 根据职工的生产方式,流产补贴额度为400元,顺产补贴额度为2400元,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此外,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职工产假津贴 :
-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 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检查费、手术费据实报销。
- 生育并发症医疗费 :
- 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其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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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生孩子前,详细了解并确认相关报销政策和手续,以确保顺利享受到各项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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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费用收据和证明文件,以便在申报和报销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