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保共济后,家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 绑定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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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需要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上完成与使用人关系的绑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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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年满16周岁的,需要使用人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小程序,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中,点击“同意”按钮并进行人脸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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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人是16周岁以下的,邀请后可直接进入家庭成员组。
- 填写授权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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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需要填写授权金额,并选择与使用人的关系(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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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需要在手机上进入新疆医保服务平台接受邀请,并授权开始时间和授权金额。
-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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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家庭共济扫码结算时,应当展示当前使用者的电子凭证码,对当前使用者的电子凭证进行扫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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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扣款时,会优先从本人账户中的余额中扣款。本人账户余额用完之后再支取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当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不足时,剩余部分由使用者使用现金支付。
- 注意事项 :
- 家庭共济关系绑定后,授权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就医时需要打开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就诊(即实名就诊),不能在就诊时直接使用授权人信息,否则将被定义为欺诈骗保行为。
通过以上步骤,新疆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使家庭成员能够共享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从而减轻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