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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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市中心医院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市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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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次数起付标准 :同一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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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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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2万元(含):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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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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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按上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确定。
-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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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或未建个人账户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报销35%,在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20%,由历年统筹基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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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一个保险年度内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职工住院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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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种门诊待遇 :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人员,规定范围内的慢性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0%报销。
- 大病保险 :
- 报销比例 :8万元以上报销9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0-4万元以下报销85%。
- 公务员医保 :
- 报销比例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0%。
- 市外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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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退休人员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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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二档在职参保人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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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参保人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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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增设缴费标准缴费的参保人 :65%。
- 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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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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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大概在50%-60%。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