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在沈阳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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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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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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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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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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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70%。
- 非在校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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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相应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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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三级医院 :1.5万元及以下报销比例为60%,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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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个人自付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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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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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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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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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个人自付比例为45%。
-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 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 :最高支付限额为22.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年最高赔付限额为10万元。
-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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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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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确诊后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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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到除北京、上海以外异地城市 :即时开通备案地、参保地双向同等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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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地为北京、上海 :保留沈阳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本地医保待遇,否则报销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适用于沈阳市的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