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
- 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 报销起付标准 :
- 2023年4月10日起,普通门诊报销取消起付线限制。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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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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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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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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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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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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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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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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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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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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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
- 门诊统筹 :
- 参保人可以选择一家社区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门诊统筹定点,2023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报销比例为50%。
- 门诊免费药 :
- 参保人可以在签约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领取5种免费基本药物,一个医疗年度内,免费药物金额累计不超过80元,超过部分按照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报销。
- 门诊慢特病 :
- 居民医保可申请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共有51种,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视病种而定。患有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在二级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医疗的,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等,报销比例按照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 异地就医 :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细节,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