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
安徽医保门诊报销一年上限为 300元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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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为150元,高于150元的地市可继续执行原年度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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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省内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60%,患有多种慢特病年度起付线按一次计算。省内慢特病病种合计达到83种。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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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可以享受60%的报销比例,年度报销限额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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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省内慢特病门诊的报销比例不低于60%,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病种和政策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