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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医院开药是 能够 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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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0%,起付标准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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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目前不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 慢性病门诊 :
- 报销比例和限额因地区和病种而异,一般设有起付线,报销比例在50%左右。
- 重大疾病门诊 :
- 报销比例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 门诊“两病” :
- 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一、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100%;使用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一类管理患者(限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类管理患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4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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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就诊时,应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以便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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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患者,应及时办理备案手续,以便享受相应的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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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了解可能的调整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