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开通
医保家庭共济 可以 跨省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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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条件 :必须是职工医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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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条件 :家庭成员必须是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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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地区 :需要至少两个地区(如参保地和家庭成员所在地)都开通了医保家庭共济功能。
截至2025年2月4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7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这些地区包括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
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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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授权 :参保人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渠道的“亲情账户”专区绑定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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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资金 :授权人使用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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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限制 :虽然大部分省份已开通跨省共济,但仍有部分省份未开通,具体情况需以当地医保部门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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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医保家庭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建议您先确认所在地区和家庭成员所在地的医保家庭共济功能是否开通,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