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保和新农合医保 不能 共济。根据提供的信息,新农合和医保不能同时报销,个人在就医时应优先使用医保报销,直至报销金额达到上限。当医保报销金额达到上限后,可以使用新农合来报销剩余部分。此外,新农合是针对个人的,不能家庭共用,也不能与职工医保共用,农民朋友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医保进行报销。
然而,湖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已经进行了重大变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直系亲属扩大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这意味着在湖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与近亲属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授权近亲属使用共济账户支付医药费用,也可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
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湖北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可以共济。个人仍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进行报销,以获得最大的利益。如果有条件的话,建议参加职工医保,其报销比例更高,报销范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