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医保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医保资金的共济互助 。具体来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给家庭成员使用,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这一政策自2016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且已经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根据最新的政策,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不仅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还扩展到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只要他们也是在浙江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在家庭共济政策下,授权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此外,还可以用于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个人缴费,以及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要使用家庭共济功能,需要先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并将本人的医保账户余额授权给近亲属使用。这一过程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步骤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提供的平台进行。
综上所述,浙江省的医保家庭共济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为灵活和广泛的个人账户使用方式,有助于提高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