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在职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额度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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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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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4500元。
- 起付标准 :
- 自2023年4月10日起,普通门诊报销取消起付标准限制。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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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凭处方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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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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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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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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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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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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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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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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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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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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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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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5%。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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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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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诊疗项目目录中的乙类项目的,个人先支付10%,余额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和医疗机构等级,确认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