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参保群众在参保县(市、区)域内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55%。
-全省统一明确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不低于150元。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
- 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药物治疗,但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职工普通门诊 :
- 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以及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50%起步,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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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建议参保居民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以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年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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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建议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居民及时进行慢性病鉴定,以便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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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普通门诊 :建议在职人员关注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并充分利用普通门诊的报销政策,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