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赣州灵活就业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根据江西省的政策,灵活就业的女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具体条件包括:
-
缴费要求 :灵活就业女职工需要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并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申请方式 :在职女职工由单位申请,灵活就业女职工由个人申请,办理地址为参保地所在医保经办前台。
-
计发标准 :随单位参保的,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发放给单位;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给个人。
-
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自愿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给个人。
此外,江西省还全面放宽了生育保险享受条件,取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附加条件,参保女职工享受基本生育津贴待遇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脱钩,取消结婚证、准生证等限制性材料,确保生育津贴及时足额发放。
因此,如果您是赣州地区的灵活就业女职工,并且已经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您是有资格申请并领取生育津贴的。建议您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当地医保经办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