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48号),以下是2024年四川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相关信息:
1. 缴费基数上下限
- 上限:22555元/月
- 下限:4511元/月
这些标准是根据202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7518元)确定的,其中:
- 上限为平均工资的300%;
- 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
2. 适用范围
- 全省范围:适用于四川省内所有参保用人单位及职工,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雇工。
- 特殊地区:泸州、广元、遂宁、内江、南充、宜宾、巴中、雅安、眉山等9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原调整方案执行(具体标准请参考当地政策)。
3. 缴费基数确定规则
-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 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4511元/月),按4511元计算;
- 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限(22555元/月),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4. 缴费比例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16%;
- 个人缴费比例:8%。
- 失业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0.6%;
- 个人缴费比例:0.4%。
- 工伤保险:
- 仅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5. 其他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7月1日起,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为2023年全省平均工资的80%(6015元/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为2023年全省平均工资的100%(7518元/月)。
- 政策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部分调整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6. 信息来源
以上信息来源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及相关通知文件。
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城市的政策或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登录相关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