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2024年1月1日起,门诊报销的起付线(门槛费)因医院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标准如下:
起付线标准
- 三级医院: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600元,包括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
- 其他三级医院: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400元。
- 二级医院: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200元。
- 一级医院: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200元。
累计计算规则
参保人员在一年内多次门诊就医,起付线以下费用会累计计入年度起付标准。当累计费用达到相应医院的年度起付线时,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即可按比例报销。
温馨提示
- 年度起付标准会通过医保系统自动记录,无需参保人员手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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