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及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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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门诊统筹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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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50%,在廊坊域内连续参保满3年后,报销比例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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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80元。
- “两病”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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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和糖尿病 :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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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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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数量 :4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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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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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额度 :2000-1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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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方式 :通过微信“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评审认定。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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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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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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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
-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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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报销限额 :2000元左右,多种疾病时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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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左右,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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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和糖尿病 :全年最高可报销3000元左右。
- 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待遇 :
- 待遇政策 :与开具处方医疗机构就医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
-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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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下 :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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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 :给予50%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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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 :给予60%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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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 :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报销。
- 参保人员类别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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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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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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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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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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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0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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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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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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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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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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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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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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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这些报销范围和标准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应对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