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 住院费用 :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左右。
- 特殊人群 :
- 特困群众、孤儿、重度残疾人等人群,由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参保;低保户、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也能享受50%资助参保。
- 大病保险 :
- 大病保险一般都在30万元以上,另外还有医疗救助补偿自付费用负担很重的困难群众患者。
- 学生、儿童 :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
-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这些信息提供了关于湖南郴州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