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保生育津贴政策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缴费基数调整 :
- 单位和个人最低缴费基数都为4844元(8073×60%),单位缴费4844×8.6%=416.58元,个人缴费4844×2%=96.88元。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下调 :
- 灵活就业缴费比例从6.8%降至6%,每月缴费8073×6%=484.38元。
- 生育待遇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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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费用报销 :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直接按照医保规定的医院等级对应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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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待遇 :产前检查定额补贴调整为限额支付,报销比例为6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流(引)产的参保人员,生育津贴最低计发基数为6900元(之前医保缴费基数)。
- 保障范围扩大 :
- 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享受生育医疗报销和生育津贴等待遇。
- 生育津贴支付政策 :
-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原则上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申领。
- 优化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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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已开通“即申即享”服务,即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时,医保系统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计算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后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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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对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进行了优化调整,从2025年2月1日起,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给职工本人。
这些新规定旨在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并优化生育津贴的办理流程,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享受这些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