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厦门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是为了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提升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以下是办理家庭共济账户所需的材料和相关流程。
办理家庭共济账户需要哪些材料
基本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社保卡原件
- 需关联的家庭成员社保卡原件
-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1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可选材料
- 家庭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
办理家庭共济账户的流程
线上办理
- 登录“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进入首页,点击【家庭共济】模块。
- 仔细阅读《家庭共济办理须知》后,点击【创建家庭共济】,输入划拨金额(也可不输入),点击【提交申请】,进行人像识别完成操作。
- 邀请新成员,选择受邀人与创建者的关系,填写受邀人的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受邀人在创建者的手机上进行“本机验证”即可完成绑定
线下办理
- 到就近的医保经办窗口、医保服务站、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
- 或前往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使用自助机自助办理
家庭共济账户的使用范围
可支付费用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缴纳参加居民医保的保费。
- 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
不予支付的费用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 第三方责任负担的费用。
- 公共卫生支出。
- 在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
办理2025年福建厦门医保门诊共济账户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等基本材料,以及可能需要的家庭关系证明。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请,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购买药品等,但有一些费用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等不予支付。
2025年福建厦门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有哪些调整?
2025年福建厦门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有以下调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
- 扩大范围:自2024年12月5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其他已参加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 办理方式:厦门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等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划拨个人账户的资金,并授权共享给共济成员使用。
门诊报销政策调整
- 起付标准:城乡医保成年人起付标准是累计500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医保在职人员的起付标准是累计12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是累计800元。
-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门诊报销比例有所变化。在三级医院,城乡医保成年人小于10000元报销45%,大于10000元的部分报销65%;在职人员小于10000元(含)报销75%,大于10000元的部分报销90%。在卫生院,城乡医保成年人小于10000元报销65%,大于10000元的部分报销85%;在职人员小于10000元(含)报销90%,大于10000元的部分报销95%。
- 家庭共济账户支付:起付标准可由家庭共济账户支付,进一步提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
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
- 缴费期延长: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5年2月28日,确保更多居民能够及时参保缴费,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福建厦门医保门诊共济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2025年福建厦门医保门诊共济的待遇标准如下: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 起付标准:
- 成年居民:累计500元
- 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1万元(含)以下,报销比例65%;1万元以上,报销比例85%
- 二级医疗机构:1万元(含)以下,报销比例55%;1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5%
- 三级医疗机构:1万元(含)以下,报销比例45%;1万元以上,报销比例65%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 起付标准:
- 在职人员:累计1200元
- 退休人员:累计800元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区医院):1万元(含)以下,报销比例90%;1万元以上,报销比例95%
- 二级医疗机构:1万元(含)以下,报销比例85%;1万元以上,报销比例93%
- 三级医疗机构:1万元(含)以下,报销比例75%;1万元以上,报销比例90%
大病保险的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万元的部分
- 报销比例:
- 3万元至10万元:报销60%
- 10万元至20万元:报销70%
- 20万元以上:报销80%
- 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如何办理福建厦门医保门诊共济的手续
要办理福建厦门医保门诊共济的手续,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线上办理
-
登录相关平台:
- 使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进入“服务”模块,点击“业务经办-家庭共济”。
- 或者登录“福建医疗保障”个人网厅进行办理。
-
创建或管理家庭共济账户:
- 如果是首次创建,点击“创建家庭共济”,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进行人像识别。
- 如果需要管理已有的家庭共济账户,点击“管理家庭共济”,可以进行共济账户划拨、移除成员、注销家庭共济等操作。
-
划拨资金:
- 在“共济账户划拨”模块中输入需划拨的金额,点击保存即可。
线下办理
-
准备材料:
- 参保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原件。
- 需关联的家庭成员社保卡原件,能体现家庭关系的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
-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1份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选择办理地点:
- 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镇(街)、村(居)劳动保障机构办理。
- 或者到市医保中心各区管理部办理。
- 还可以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D厅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
提交申请:
- 前往选定的办理地点,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 工作人员会受理申请,并同步设置交易密码,用于后续的自助办理。
注意事项
- 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 创建者的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应属于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来源于创建者个人账户余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