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乡居民医保在省外门诊就医的报销方式如下:
- 普通门诊异地联网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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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医的省外医院已开通普通门诊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结算时进行报销。具体操作步骤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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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中,选择“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来查看每家医院门诊直接结算的开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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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算时,参保人员只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进行报销。
- 未开通普通门诊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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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医的省外医院没有开通普通门诊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需要先自行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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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二年内,参保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如门诊收费票据、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书等)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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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具体步骤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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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手机完成实名认证和实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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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备案类型并上传相应的材料或个人承诺书,完成备案申请信息的填写和提交。
- 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 :
- 报销时,参保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刷码的方式进行报销,无需携带实体医保卡。
- 报销比例和范围 :
- 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和范围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具体来说,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有所差异,例如三级医院是50%,二级医院是60%,一级医院是70%。起付线也根据不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三级医院是100元,二级医院是50元,一级医院是10元。
综上所述,海南城乡居民医保在省外门诊就医的报销流程相对简便,参保人员只需进行简单的线上操作或备案手续,便可以享受直接结算或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的便利。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确认就医地的医保政策,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