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达州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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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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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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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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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含重庆市)市外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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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疗机构: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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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异地就医的提高起付标准,省内(含重庆市)市外医疗机构1500元;省外医疗机构20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两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每次降低50元,降低后最低起付标准不低于50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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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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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其他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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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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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连续参保时间长短有所调整,连续参保时间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例如,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80%。
- 其他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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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顺产一次性定额支付医疗费用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00元;剖宫产一次性定额支付医疗费用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3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在原支付基础上增加1000元;有合并症者,增加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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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实行单次结算,按比例报销,个人支付50%,门诊统筹金报销50%,每人每年报销限额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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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不计起付标准,限额内按60%的比例报销;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具体报销比例未提及。
综上所述,2025年四川达州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是否异地就医有所不同。建议参保居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