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赣州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基本医疗保险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80%
- 三级医疗机构:60%
- 起付线:
- 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2. 大病保险
- 起付线:1.3万元
- 报销比例: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 特殊人群政策: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
- 起付线降低50%(即6500元)
- 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65%)
- 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
3. 医疗救助
- 适用人群:低收入人口(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
- 救助标准:
- 特困人员:按100%予以救助,不设年度救助限额。
-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7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
- 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年度累计超过赣州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的部分,按6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
4. 其他注意事项
- 政策适用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包括省内、省外)。
- 免起付线政策:7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6周岁以下儿童,一个自然年度内第四次住院起付线免除。
- 新生儿参保: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至1周岁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1周岁后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参照普通居民执行。
5. 信息来源
以上信息来源于赣州市人民政府和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办理相关业务,建议关注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