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医保局发布的相关政策,2025年浙江绍兴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1. 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含慢性病门诊、急诊)就医,报销比例为50%。
- 慢性病门诊:
- 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65%(肺结核报销比例保持70%不变)。
- 在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 在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15%。
- 定点药店购药:已备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15%。
2. 政策调整
- 取消门诊起付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不再设起付标准(原为50元)。
- 提高慢性病门诊累计净报销限额: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至1200元。
- 扩大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范围:慢性病药品可在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并享受统一报销比例(15%)。
3. 政策来源
以上信息来源于绍兴市医保局相关政策文件。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其他医保政策或具体操作流程,可访问绍兴本地宝或绍兴市医保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