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院进修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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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进步,工作积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服从医院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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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执业地点的医师,且所在单位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如医院等级未达到要求,需提供先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结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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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专科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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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进修专业一致。进修产科专业的需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助产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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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较好的医疗技术,助理医师需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执业医师需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可以在病房独立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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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时间最少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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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相关(放射、核医学、介入、放疗等)进修应自备剂量笔,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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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证》(卫生系统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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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环保系统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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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周期的放射工作人员专用体检合格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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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周期的个人剂量监测未超标的报告。
此外,进修人员还需遵守以下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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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各科室护士长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管理工作,关心进修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并根据本科室具体情况及进修人员要求制定培养考核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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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工作服自备(不用佩戴护士帽),一律佩戴进修人员胸牌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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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允许改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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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不能私自调班、换班。参加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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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公共财物,履行节约,不得将科室财物挪作私用,不得将口罩、帽子、纱布等医疗用品私自带回。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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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携带我院病历、医院文件、内部资料等,不能以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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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期间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向病人索取红包,劳动纪律差,发生医疗差错、医疗责任事故,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不予结业,退回原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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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何种原因中途终止进修,进修费一律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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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进修人员责任造成的医疗纠纷、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的,需给予患者家属经济补偿或赔偿,以及造成器械设备损坏的所需费用,按医院规定,应由进修人员承担经济损失 。
建议与进修单位进行沟通,一般是和医务科或科教科联系,确保单位同意后再进行进修,以避免后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