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农村地区的慢特病患者可以享受二次报销政策 。具体来说,根据《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自2016年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城乡居民,在基本医保管理部门确定的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常规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可以纳入大病保险再次报销。
此外,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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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符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及城市低保人群起付线降低至3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再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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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年内报销最高5万元。
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这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