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
-
镇卫生院:40%
-
二级医院:30%
-
三级医院:20%
- 住院报销比例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如镇街道卫生院和区级专科医疗机构):
-
5000元以下部分:65%
-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70%
-
10000元以上部分:6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区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疗机构):
-
5000元以下部分:50%
-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55%
-
10000元以上部分:5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
-
5000元以下部分:35%
-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40%
-
10000元以上部分:45%
- 大病补偿 :
-
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
-
5001-10000元补偿65%
-
10001-18000元补偿70%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这些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需要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