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成员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
- 低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给予报销。例如,在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达到90%左右;在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也有相应规定,不同级别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上限有所不同。
- 住院救助 :
- 低保户住院治疗,经医保报销后,剩余的合规自付费用可申请医疗救助。一般情况下,救助比例较高,如部分地区可再报销60%甚至更高。例如,某地低保户住院经医保报销后,剩余自付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可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
- 重大疾病救助 :
- 若低保户患有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民政部门会按更高比例给予救助,如按75%的比例给予救助,以帮助其应对高额医疗费用。
- 农村低保医疗保险政策 :
- 农村低保的报销比例为:一档报销比例40%,二档报销比例45%,低保户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剩余费用还可报销60%。农村低保医疗保险政策是地方性政策,每个地区的政策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农村低保户住院费报销最高可报销800元,住院报销的比例为40%,一年最高可报销6000元。
- 城市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 :
- 城市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在成都市是依据医保政策进行的正常报销后,再根据个人实际负担的70%给予额外的医疗救助。具体来说,低保户在享受医保报销后,其剩余部分可由政府按照70%的比例进行补助,但年度医疗救助的累计上限为4万元。
- 其他救助措施 :
- 低保户、低收入群体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这样,这部分人员将可报销84%。
综上所述,低保户成员住院报销比例较为复杂,具体比例取决于所在地区的政策和个人所参加的医疗保险类型。一般来说,低保户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可以申请较高的医疗救助比例,以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建议低保户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和民政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申请流程。